一、修訂背景
《總體應急預案》是漢臺區突發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區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原《總體應急預案》是2006年編制、頒布的,自頒布實施以來,漢臺區形成了以《總體應急預案》為統領、專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急預案、鎮(街道)應急預案為主要支撐,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為基礎的應急預案體系。隨著漢臺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應急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特別是2019年機構改革后,應急管理體系發生了深刻變化,《總體應急預案》中涉及的應急組織體系、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預案管理等方面內容需要進行調整規范,使之與漢臺區應急資源與應急處置能力相匹配,才能適應新時期應急管理事業日益發展需要。
二、修訂依據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國辦函〔2004〕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國辦函〔2004〕33號)、《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漢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結合漢臺區實際進行組織修訂。
三、征求意見情況
為確?!犊傮w應急預案》修訂質量,我局遵循“下級服從上級,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進行修訂,于2022年12月5日完成了《總體應急預案》修訂初稿;12月8日完成了征求意見稿,隨后我局向各有關單位、部門發函,廣泛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收到反饋的意見后,再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采納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對應急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現在的送審稿。
四、修訂主要內容
漢臺區原《總體應急預案》的內容,是在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框架內,結合漢臺區實際編制形成的。本次修訂主要是結合機構改革,對原《總體應急預案》框架作了微調,對機構改革后一些部門的撤并和職能劃轉變化等情況進行了局部調整,但沒有涉及預案整體框架的大調整。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針對機構改革后一些部門撤并、職能劃轉進行調整。將原來由漢臺區政府應急辦承擔的綜合協調職能、漢臺區民政局、林業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原地震局等部門的災害應急救援職能轉為由漢臺區應急管理局承擔。
(二)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的宏觀架構。漢臺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災減災委員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等多個專項應急預案的指揮部辦公室都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上述應急救援指揮的日常工作,履行值班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并且在漢臺區應急管理局設立漢臺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組織、協調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圍繞法律法規的新規定進行修改完善。由于近些年來國家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安全生產領域出臺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作出了新的部署和規定,《總體應急預案》中涉及的內容,按照新的規定進行了更新或調整。主要包括應急響應、組織協調指揮、地方政府先期處置、信息報告、應急資源整合調度、應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內容。
五、工作成效
修訂后的《總體應急預案》主要包括8部分內容,分別是: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運行機制、應急響應、應急保障、預案管理、附則、附件。修訂后的《總體應急預案》與原來相比,內容更加充實、完善,更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與漢臺區的應急資源狀況和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相適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要求。
通過對《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漢臺區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領域形成了類型比較齊全、覆蓋各個相關行業領域的應急預案體系,為漢臺區應對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事件提供了科學方案和基本遵循,為打造平安、和諧漢臺區奠定了堅實的應急管理基礎。